
发布时间:2026-01-10 16:45
为深切进修贯彻习总关于文物工做的主要批示,切实把文物好、办理好、使用好,文物局于近日发布了全省第三批不成挪动文物名录。该名录以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为根本,按照国度文物局相关工做要求,以史实和文物价值为根据,经处所遴选申报、专家审核最终研究确定。此次发布的114处不成挪动文物分布于全省12个市州40个县区,包罗会议旧址、和役和役遗址、部队驻地、主要机构、故居旧居和烈士坟场等,涵盖新从义期间、社会从义和扶植期间、和社会从义现代化扶植新期间、中国特色社会从义新时代等汗青期间,具有文物类型多、时间跨度长、此中,市级文物单元2处,县级文物单元18处,未审定发布为文物单元的不成挪动文物91处。